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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sttss] 淺談學生儀容校規

校規是否不需遵守?學生基本法在三十多年前定下,先不說部分條項是否過時,其存在的必要性及目的才是值得深究。不能否認返學要著校服,但在此基礎上附加林林總總,瑣碎繁重的規條,實屬「多舊魚」。著體育服是否不莊重?平日莊重目的是什麼?著體育服、瀏海過眉是否代表學生人格有缺陷?戴耳釘就預示學生必定作奸犯科?12度先准許著體育服的釐定基準是什麼?為何女老師不用穿裙子,但女同學凍死都要裸露雙腿?見過最為諷刺的畫面不過是女訓導圍住頸巾,身穿羽絨長褲,質問女同學點解著體育服,然後無視同學期望網開一面的哀求,果斷記名。俗話說學校是社會的縮影,訓導老師和領袖生就如政府般官僚,幾十年如一日,不願也不想改變。

所謂儀容校規制度也不過是校方、老師向同學樹立權威的手段。整齊儀容為的是建立歸屬感及統一感的說法實在是說不通,校服是無傷大雅的表面東西,相信老師溫暖的關心和有益的教導,學生感受到愛,更能實質上幫助同學建立校園歸屬感。與其花費大量人力時間心機,無形地監察學生有否違反校規,倒不如提升教學質素,反思教育初衷,建構包容的學習氣氛。

整套校規的崇高出發點也只不過是推行守法守規的公民意識,只不過愈是演變成本末倒置。老師也只不過是同等制度下嘅受害者,因為他們在等同的制度下接受教育,所以也同樣以同一套教導下一代,惡性循環,社會風氣因循。不斷扼殺和局限一代又一代香港學生的自由度。所謂創新,跳出框框,致力培養與時並進的新世代,也只不過是紙上談兵。

有人或會認為校服儀容也只不過是無傷大雅小事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。這樣的想法,只要不傷及自身利益,能吃喝拉撒睡,便能置身事外,是服從和忍耐的表現。所培養逆來順受和不反抗的態度亦為今時今日的香港出了一分力。

從不奢求掀起什麼風浪,也深知改革無望,亦無意在鼓吹服從風氣的學校環境中,因挑戰制度而被視為滋事份子,所以寫到現在,也只是發牢騷罷了。